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朱(钅容)基总理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常务会议,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(修订草案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(修订草案)》,审议通过了《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》是1982年12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。根据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精神,需要修改组织法。组织法修订草案严格以宪法有关国务院的规定为依据,体现机构改革精神,对国务院的组成人员、职权、会议制度等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实施几年来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,在实践中也反映出收养法存在一些问题。修订收养法,是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收养条件,规范收养程序,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,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权益。
制定《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,是为了规范粮食购销活动,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维护粮食市场秩序,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(修订草案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(修订草案)》经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《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》待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发布施行。